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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平昌县供销社:“四严格”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防护墙

  • 时间:2021-10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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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昌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秀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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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“龙头企业+基层社+零售商”烟花爆竹网络经营模式以来,平昌县基层供销社作为中间环节,勇于扛起安全经营风险防控职责,严格监管,一直保持“零”事故记录,为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全可靠的环境。

一是严格经营资质管理。遵循方便城乡居民购买原则,在适宜设立零售点的地方,推荐法律意识强、业务能力强、社会责任心强、具备经营条件、接受网络管理的业主报名,在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,给予经营资质,持证开展经营。无证经营者,一律取缔。

二是严格安全条件管理。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资质的业主,按照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专门人员、专门店面、专门库房、专门消防设施等硬件和安全经营职责及制度、网络规则及纪律等软件,进行达标登记管理,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更改。一经更改,视作不达标处理。

三是严格安全燃放管理。以专业店为单位,建立实名消费登记,当面传授安全燃放知识,并书面送达包括燃放地及燃放人选择、安全距离、产品安全保管、燃放过程监测等内容的“安全提示”。

四是严格产品来源管理。以乡镇、街道为单位,建立以供销合作社、安办、派出所、工商所组成的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联合巡察队”,每个季度和重大节日前开展专项检查,同时建立监测点和举报制度,对违反安全经营制度和纪律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理,对非法制造和非正规渠道进入的产品提请县执法部门收缴、销毁,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